南开区档案馆关于开展 天津老城厢历史资料与档案专项征集公告
来源:南开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6-05-08 15:17:3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系统抢救、保护、传承天津老城厢历史文脉,完整留存老城厢格局、建筑肌理、街巷变迁、民俗商贸与城市根脉记忆,天津市南开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天津老城厢历史资料与档案专项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意义
天津老城厢是天津城市发祥地、漕运商贸核心区与津沽文化摇篮,自明永乐二年设卫筑城以来,积淀 600 余年城市记忆。开展本次专项征集,有利于:
- 完整还原老城厢街巷、院落、建筑、水系、商贸布局,为老城厢地图沙盘制作提供权威史料支撑;
- 抢救保护散存于民间的老城厢珍贵档案,夯实南开地域历史文化研究基础;
- 留存老城厢生活场景、民俗技艺、老字号经营、名人轶事等城市记忆,助力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
- 为老城厢保护、城市更新、历史研究与宣传展示提供真实可靠的档案依据。
征集对象
天津老城厢原住居民、老职工、老字号传承人、民间收藏爱好者;
曾在老城厢工作、生活、经营的单位及个人;
保存有老城厢相关资料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研究机构、学校及收藏组织。
三、征集内容
凡真实反映天津老城厢历史沿革、街巷格局、建筑风貌、民俗生活、商贸经营、文化教育、名人轶事,具有历史、文化与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均在征集范围,重点包括:
- 老城厢格局与建筑类:老城厢地图、街巷平面图、规划图纸、城墙遗址、城门、鼓楼、文庙、广东会馆、天后宫等古建筑资料;院落、胡同、民居、门楼、碑刻拓片、地契、房契、修缮记录等;
- 街巷商贸与老字号类:宫南宫北大街、估衣街、针市街等街区经营史料;老字号账簿、票据、合同、广告海报、价目表、老包装、牌匾、印章、营业执照等;
- 民俗生活与非遗类:老城厢民俗节庆、香会、祭祀、婚丧嫁娶、市井生活记录;泥人张、风筝魏等非遗技艺手稿、流程、师徒传承资料;老照片、口述史料等;
- 人物与影像类:老城厢居民、匠人、商户、名人照片、书信、日记、手稿;店堂、院落、生产生活场景、庙会市集、街区变迁的老照片、底片、录音、录像、纪录片等;
- 文献票证与实物类:老城厢相关地方志、谱牒、宣传品、老门票、邮票、徽章、老产品、老工具、老家具、生活用品等;反映老城厢变迁的报刊报道、研究文稿、回忆录等;
- 其他珍贵史料:能够补充老城厢历史细节、佐证老城厢格局、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
四、载体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手稿、书信、账簿、票据、证照、地图、海报;照片、底片、幻灯片、录音、录像;数字文件、口述史料、实物、牌匾、模型、老物件等。
征集方式
无偿捐赠:鼓励合法持有人无偿捐赠。档案馆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享有署名权与优先利用权。
复制征集:原件不便捐赠的,由档案馆提供专业数字化扫描、翻拍、复制,复制件入藏,原件归还持有人。
口述采集:对老城厢亲历者、老居民、传承人、经营者开展口述史访谈,形成音像档案入馆保存。
协商寄存:珍贵档案不宜捐赠的,可协商寄存、代管,档案馆提供专业保管条件。
六、权益保障
1、捐赠档案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南开区档案馆永久规范保管,依法保护捐赠人合法权益。
2、档案须为持有人合法所有、内容真实,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严格保密,按规定限制利用。
4、对珍贵档案提供专业修复、数字化保管与安全存储服务。
七、联系方式
档案持有人可采取来馆面谈、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与南开区档案馆联系,对行动不便者,档案馆将主动上门对接征集事宜。
联系电话:022-58388616(南开区档案馆征集接收科)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锦路 8 号
电子邮箱:nkqdag_zjjsk@tj.gov.cn
征集时间:长期有效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档案征集工作规范》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南开区档案馆所有。
诚盼社会各界踊跃捐赠、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天津老城厢文脉,复原城市历史肌理,留存津门乡愁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