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南开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市防办于2026年7月1日7时解除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市防指市区分部于2026年7月1日3时10分解除中心城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按照《南开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2026年7月1日7时起,解除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当前正值汛期,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防汛安全。
南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