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进行专项调研14项。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
1. 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区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履行法定职责,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南开区2025环境状况和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中央生态环境督查各项要求整改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医保基金执法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区政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区政府对重点线索、重点项目的执法监管情况。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 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开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的重点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 听取和审议南开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整改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南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资源资产盘活力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创服务生态圈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情况、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区主要计划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开区2025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区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落实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等,审计查出问题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开区2026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批准2026年预算决议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开区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政府债务基本情况和政务债务管理情况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 听取区政府关于南开区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报告。听取的重点是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和批准202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债务项目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 审议区政府关于南开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1.检查《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和推动实施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工作进展情况、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情况、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的情况、区域科技创新实施情况、科技活动支持、保障、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执法检查与市人大同步开展,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检查《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情况,法规宣传普及和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执法情况,重点区域市容环境情况、重点场所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情况,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等。执法检查与市人大同步开展,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和实施。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要素保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措施等规定落实情况,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情况,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与市人大同步开展,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开展专题询问(1项)
1.结合听取和审议南开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调研(14项)
1. 围绕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调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燃气运销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调研计划在3月份完成。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 围绕救助政策落实,持续推进“物质+服务”综合救助试点工作开展调研。重点调研我区落实救助政策,健全分类分层精准救助,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调研计划在4月份完成。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3. 围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托幼机构延伸托育服务进展情况和监督管理情况。调研计划在5月份完成。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4. 围绕天拖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西营门片区新智里产业园工业载体竣工以及天拖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调研计划在5月份完成。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5. 围绕安宁疗护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安宁疗护服务开展情况和安宁疗护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计划在5月份完成。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6. 围绕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安全风险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事故多发的重点问题,调研计划在5月份完成。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7.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学位资源配置情况和集团化办学情况。调研计划在6月份完成。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8. 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全面掌握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基层执行等各方责任链条运转实效,推动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调研计划在5月份完成。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9. 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和我区引才育才,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区就业工作成效,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外地人才落户情况以及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使引才育才工作能够更好的为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调研计划在7月份完成。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0. 围绕区法院以高质量审判工作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我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调研计划在7月份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1. 围绕双鼓(古)地区文化传承与活化利用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民俗文化传承发展情况和文化遗产集聚优势发挥情况。调研计划在7月份完成。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2. 围绕《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法规宣传与责任落实、对城市体检开展落实以及法治队伍建设与执法规范情况调研,计划在8月份完成。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3. 围绕体卫融合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国民体质监测情况和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情况。调研计划在9月份完成。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4. 围绕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调研计划在10月份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2026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组织实施好2026年度监督工作,一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到监督工作全过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和“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任务,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深挖原因、督促整改,将监督成果切实转化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助推作用。三是要严格依法依规监督。 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四是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将民意诉求融入监督选题、调研、审议、整改等全过程。加强同市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和各有关方面的协调联动,凝聚监督合力,确保2026年度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